我屏住呼吸,清理着满地狼藉,扫了眼小桌上的五十两银票,笑道:“妾身与先生见面不过一盏茶功夫,您就掏了一百两银票,这可够十户农人吃好几年了……妾之前倒是见过些豪商巨贾,论出手阔绰,不及先生万一。”
朱九龄闭眼,摇头晃脑地品咂着口中美酒,咕咚一声咽了下去,勾唇浅笑:“千金散去还复来,我活一遭,只为游戏人间。”
“先生好潇洒。”
我微笑着奉承,试图套近乎:“妾就是个俗人,喜欢银子,所以不得不提醒先生几句,像您这般挥霍无度,万一哪日败了家,岂不得流落街头?还有,教坊司这种地方可是深不见底的销金窟,先生看姑娘身子可能仅仅是小头花销,真正的大头在酒菜、包间这些费用上,他们知道你不计较银钱,兴许会把你的账抬高十倍、甚至百倍。打个比方,你就像一只肥羊,会被反反复复吃好几遍。”
“吃就吃吧。”
朱九龄毫不在意地笑了笑:“再说了,我一没家人、二没老婆、三没儿子,家业留给谁?莫不如趁活着的时候痛痛快快地挥霍光了,然后,我就能死了。”
“啊?”
我怔住,竟不知该如何应对。
忽然,我发现他的衣裳堆里有双银红色绣鞋,鞋面绣了牡丹,花蕊部分缀缝了珍珠,可不就是我昨晚丢了的那只。
我背转过他,装作若无其事,拾起鞋,刚打算往怀里揣,谁知就在此时,朱九龄砸过来个酒杯,正好打在我的腰上。
“放下。”
朱九龄冷笑了声:“没想到竟是个贼,滚吧,我也不稀罕看你那肮脏的身子了。”
“呵。”
我耳脸俱发烧,紧紧攥住绣鞋,转身,直面那傲慢恶毒的男人,笑着问:“这鞋是先生的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