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还看到他为了我穿上西装,做了风和先生,做出种种如少年般的争风吃醋事;
我更看到,他在文姜驿龙颜大怒。
种种告诉我,他把心给我了。
可帝王有心吗?这世上会有人对我这么好吗?
我是谁。
我是卑贱的如意,身子早已残破,手上也沾过鲜血,不识大体,不温柔小意,粗野又泼辣,浑身都是算计,过去十三年在风雨飘摇中操持一个家,却终究换不来丈夫的真心。
这样的我,会有人爱我吗?我配吗?
我问过李昭:“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。”
他听见这话,愣了下,对我笑道:“这要什么原因,朕喜欢啊。”
大概,或许……这世上真的有人会对卑贱如草的如意好罢。
……
六月初五,是我进宫拜见素卿的日子。
吉服其实早都送出来了,但我并未穿,我穿了素色的裙衫。
一个是我如今肚子渐大,怕热,再一个,我想带着丽华一起进宫,见那个女人。
不,我当然不会素面朝天,相反,我要装扮得艳丽夺目。
因这些年精心养护,我的脸和身子上的肌肤特别* ,便是最容易生纹的脖子,也纤长平滑,李昭私底下常摩挲我,说书中说冯小怜玉体横陈,大抵就是你这样的,真是天生丽质。
哪有什么天生丽质,不过是花银子和心思娇养起来的罢了。
我觉得,娇养自己这也是做女人、过日子的一种乐趣和态度。
今儿,我起了个大早,梳了乌蛮髻,让云雀从花园里折了朵嫣红的山茶花,簪在髻边,化了精致艳丽的妆,站在落地铜镜前看了半天,而今我除了肚子大之外,四肢依旧纤细,这些日子高兴,肌肤更润泽,仿佛一口气年轻了十岁。
我就要让张素卿看看,我高妍华不论被她踩到什么地步,永远是这么光彩照人。
等拾掇好后,我就带着云雀和嬷嬷们出门了。
正门外,早都等了十几个披坚执锐的羽林卫军。
我抬眼瞧去,大福子此时正立在马车前,手里拿着半人来高的绣春刀,警惕地看向四周,大抵,他听到了我的脚步声,忙回头,看见我,他登时愣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