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年头的人,喜欢肥膘肉啊,喜欢吃瘦一点的,那是后来人们吃饱了撑的,才转变的喜好。
这只野猪,明显更偏向于野猪,应该是第三代那样的。
或许是谁家的猪被野猪给配了,然后下的猪羔子不乐意养扔了,然后在山里顽强地活了下来吧。
唐河对这种顽强的野猪,保持了相当高的敬意。
所以刮了毛之后,直接取最好的五花肉,用红柳条子串成大肉串,还要赞上几声好吃,这才对得起这头野猪的顽强。
你还别说,这野猪肉,肥瘦相间,瘦肉的柴与肥肉的腻,恰到好处地融合到了一起,比家养的猪那肥膘子肉还要好吃。
怪不得后世有一阵子兴起过养殖家不家野不野的串串猪呢。
现在天气冷,他们又住在河边,倒也不用担心野猪肉会坏掉。
第二天一早上,又烤了一顿野猪肉吃,狗也吃了肉,只是吃了半饱而已。
一头五十斤的野猪,拆吧拆吧,挑好的吃,吃了两顿也就不剩下啥了,倒是不算浪费。
只是在收拾东西的时候,唐河总觉得心里毛毛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