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枭,陈念恩不约而同的手持兵器杀入战团,竭尽全力斩杀对方士兵。斗场里人群里不时看到烈焰中四下横飞的残肢断臂,四下飞溅的淋淋鲜血和满地乱滚的头颅铠甲。
双方刚刚交手就将战斗推向了白热化,双方士兵踩踏着遍地尸体疯狂冲击,地上死尸阻碍着士兵冲进的脚步,人头,断肢在双方脚下踢来滚去,战靴下飞溅的血水一遍遍冲刷着走型的铠甲,但是谁也不肯后退半步。
“嗷呜……”
血狼营士兵忽然变身,以狼人形态越过尸山血河,从半空中扑击轻敌,被特制铠甲覆盖利爪一次次撕裂了对手的身去,他们自己也倒在对方的乱剑之下。
血狼营虽然悍不畏死,奈何猛虎团战强横无比,双方交手不久优劣已经渐渐显现,血狼营在以一对一,以命换命的自杀性攻击中一个个倒在了血泊之中,终于,最后一个血狼勇士在抓碎了对手头颅之后,也长眠在竞技场里。
血狼营组建不足一个月,还没有在大夏的劲旅中留下自己的名字就已经彻底灰飞烟灭。但是他们用血为大夏的军人留下了一段史诗,从此他们的名字将被成为英雄,受大夏军人世代膜拜,他们的战绩将会变为传奇,被大夏军人传诵。
来不及悲怆的方枭也被最后几十个大贤剑士围在了当中。远处的秦牧野嘶声喊道:“方枭,快点认输,退出来,退出来。”
陈念恩舔了舔剑身上的鲜血,饶有兴趣看着方枭道:“方枭认输吧!跪下来,我接受你的投降。”
“哈哈哈哈……”周身浴血的方枭形同疯狂:“我天煞军血狼营不负勇士之名,我身为主将,岂能让他们为我蒙羞?杀!”
方枭再次杀入战团,身如鬼魅,八方游走,刀似霹雳,刀刀夺命。转眼间连杀七人,挥刃沥血之间放声狂歌:男儿当杀人,杀人不留情。千秋不朽业,尽在杀人中。
昔有豪男儿,义气重然诺。睚眦即杀人,身比鸿毛轻。
又有雄与霸,杀人乱如麻,驰骋走天下,只将刀枪夸。
“拦住他,拦住他……”陈念恩气急败坏的追在方枭身后,大声命令:“三个人一起上拦住。”